1866
浏览2021年8月16日下午,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召开全体干部、党员会议,贯彻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向民办高校派驻党组织书记的通知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一级调研员贾云同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副校长纳丽娜同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吴阿古拉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学院董事长兼院长张溥同志主持。
会议共有四项议程,一是贾云主任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宣读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选派任宵等9名同志任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的通知》,任命呼和浩特古民族学院校纪委委员、行政党总支书记、就业指导处处长包仓同志任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党总支书记。二是纳丽娜副校长代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会上讲话,介绍了包仓同志的简历、工作历程及突出业绩。三是包仓书记表态发言,他表示,衷心感谢上级党委对我的信任,感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关心和培养。派驻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党的工作,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以饱满的热情,尽快的转换角色融入到学院中,全面熟悉学院情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好职责。最后,学院董事长兼院长张溥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的决定。民办高校派驻党组织书记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以后,学院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内蒙古教育厅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新修订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章程》,完善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建立了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更新了“党员活动室”,开展“六个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党建+”工作模式,扎实推动党建工作向各项工作延伸,为派驻党组织书记作了前期准备。2021年5月,《加强全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若干举措》的出台和实施,为民办高校在强化政治引领、参与决策监督、“两个覆盖”、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工作责任、激励约束、保障机制等各方面提供了根本遵循,可以说,向民办高校派驻党总支书记是党中央的部署、法律的要求、政策的落实,条件已经成熟。作为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董事长、院长、法定代表人,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教育工委、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安排部署表示衷心感谢!
下一步,学院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委、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