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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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6]16号)指导思想。根据自治区及西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多年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学经验。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原有“人才培养方案”中“2+1”(即:专科三年学制,其中两年在校课程学习,一年顶岗实习)变更为“2.5+0.5”( 即:专科三年学制,其中两年半在校课程学习,半年顶岗实习)。此变更决定自2012级学生开始实施。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