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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内蒙古财经大学2013年专升本学生选拔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2]8号)文件精神,在总结前几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开展2013年专科(高职)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选拔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及适用范围
1、选拔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为原则开展专升本学生选拔工作。
2、适用范围:
(1)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2010级学生。
(2)今年与我校有专升本合作协议的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职业学院、河套大学、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专业由我校指定)的在籍全日制2010级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学生申请转入本科学习的基本条件
学生通过近3年普通全日制在校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入本科学习。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评定优良,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已学完前五个学期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必修课平均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注重自学能力培养,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预期能按时毕业。
三、选拔比例
1、我校专升本选拔比例执行教育厅内教办函[20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控制在我校本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的5%以内。
2、合作院校专升本选拔计划将占用我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按双方学校约定的协议计划执行。
四、选拔程序
1、普通专科(含高职)学生具备申请专升本资格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送学生所在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旅游学院的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职业学院、旅游学院负责,合作院校的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合作院校自行负责。
2、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旅游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合作院校将各自审核名单签署意见后送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负责审查所有学生的报名资格。
3、内蒙古财经大学统一组织外语和基础课考试,外语成绩制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成绩的计算办法为:外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基础课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平时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基础课、外语及平时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专升本名单。
4、内蒙古财经大学正式教职工(含离退休)子女且在本校就读的,在成绩加权平均后分数的基础上加10分(父母双方均为本校正式教职工的只加一次)。
5、专升本各主要环节基本信息(具有参加专升本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加分学生情况及名单、专升本考试成绩、专升本成绩控制线、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向学生公示,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凡有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专升本资格。
6、专升本学生名单以内蒙古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并报教育厅批复为准。
五、基础课和外语课考试办法
1、基础课考试试卷采取百分制,即所有专业统考大学语文;外语考试分英、日、俄三种试卷,但对商务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做较高要求。
2、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师进行命题、安排考试及评定成绩。
六、工作要求
1、为了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专升本的各项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专升本工作全过程进行监察。合作院校也要有相应机构,对本院校的专升本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本校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及时将复查复核结果告知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
2、内蒙古财经大学指定专人进行试卷命题、印刷、成绩评定。签署保密协议,制定保密制度,并实行全封闭管理。
3、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旅游学院及合作院校要各自负责申请专升本考试学生的资格审查、平时成绩审核,并对审查的结论负责。也要将审核结果在校园明显的位置及时向广大专升本考生公示。
4、专升本考试考点设在内蒙古财经大学东区,所有参加我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必须到财经大学考点参加考试,合作院校组织学生准时到我校参加考试,学生考试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5、严厉打击证书做假,严肃考试纪律。凡考试作弊者,我校学生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我校考试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专升本资格;合作院校的学生取消专升本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学生所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享受正式教职工子女待遇的专升本学生必须由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并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7、教务处制定专升本实施办法,明确专升本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专升本工作。
七、专升本学生的管理
1、升入本科的学生安排在本科三年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特殊情况者由教务处根据专业特点及学生情况安排到相关专业学习;各学院须从专升本学生实际情况出发,如同一专业专升本人数达到一个班级人数要求,请将专升本学生编在同一班级内,并及时通知财务处、后勤集团、教务处教务科、学籍科等部门。
2、凡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按本年度录取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由专升本合作院校升入我院本科学习的学生,原院校要提供学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专科阶段完整的学生档案等资料。
4、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升入我校本科学习的学生,不颁发专科毕(结)业证书,学生在专科阶段的学习经历由原学校发写实性的学习证明。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各项考核合格,由我校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制填写本专业本科学制,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八、附则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财经大学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内 蒙 古 财 经 大 学
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申请表
院、系名称: 填表日期:2013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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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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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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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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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院教工子女填写此栏 | 教工姓名 |
| 人事处 (盖章) | ||||
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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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思想政治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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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平均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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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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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2013年 月 日 | ||||||
学生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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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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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在学生升本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