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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内政办字〔2015〕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强化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创新创业教育、素质教育、专业教育”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以适应现代化对人才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通过实施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逐步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高度融合,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大学生创业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引导大学生养成自主、自信、勤奋、坚毅、果敢、诚信等品格,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学科之一,学院成立“大学生创业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选择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老师作为教学工作“导师”,引导其他教师改变思想观念,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明确创业教师培训要求,使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深化课程改革。依托校内实训基地和实验场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将创业课程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中,引导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培养创新素质、提升创业能力。
(三)以开展创业培训课程和组织创业大赛为引领,搭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平台。
——开辟创新创业基地,设办公区、会议室、洽谈区、文印通讯区等办公场所。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良好的发挥空间。
——设立创业基金10万元,鼓励扶持学生创业。
——开展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具体时间、参赛细则,由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经学生自主申报,创业中心论证,选择目标明确,具有自主性、创新性和高效益性的优秀项目,给予资金和场地方面的支持。
(四)每月举行一次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在学院创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每月举办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印制创业知识宣传简报,邀请有创业经历的毕业学生回校传授创业经验。
(五)学院网站开设创业专栏,将各类创业信息和政策及时公布。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院长助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处,学工处处长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学院具有“创业指导师”资格的老师人指导教师。
(二)组织分工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审定各类创业项目,确定具体资助和金额,办公室协调日常管理工作。
所有创新创业项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全程跟踪指导,将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学院创业中心,再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