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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内蒙古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内教办便函〔2017〕49号)文件要求,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编制。
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imtvc.cn)信息公开栏目上查看及下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异议,请与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邮编:010011;电话:0471—2315168;传真:0471—2315168。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12号),推进学院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按照教育部及内蒙古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规章、条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规范重点信息公开,力求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畅通信息公开的工作渠道
1. 发挥学院办公自动化的信息载体作用
学院致力于办公自动化建设,学院自主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该办公系统已成为学院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数字化校园的基本信息系统,在信息公开中发挥重要作用,学院党总支、团委、行政性的相关计划、任务分解、工作部署以及教职工意见等都可以通过办公自动化平台发布。
2. 建设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及时公开信息
学院网站的主页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安排包括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公开目录、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多个栏目。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及相关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3. 开通“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官方微信—nmgkjzyxy”。在学院各显著位置公布“微信”二维码标识。提醒教职工、学生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并实时发布公开信息。
4. 利用现有校园传媒,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除专题网站外,学院利用电视、广播、LED屏、电话、传真、宣传栏、信息公告栏、QQ群等媒体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多方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公开、公正、便利”的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
完善建立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学院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学院各部门定期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就《清单》要求公开的内容逐项进行落实。
(三)强化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
1. 招生信息公开的情况和特色做法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与教育主管部门构建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便利”。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在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将我院的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录取排名、录取分数等招生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以发布、公告、公示等有效手段向社会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高等职业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和修订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度招生章程》,并将之作为我院招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我院进一步制定了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构建招生管理的内部规范制度体系。力求从制度上规范招生工作。堵塞漏洞,加强风险防控。
我院依照《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和《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实时更新录取进程。及时在网上解答考生的问题。录取工作也做到了及时公开信息。
2.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制定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内蒙古自治区拨付我院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实行预决算制度,每年初向内蒙古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申报《年度预算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
对学生的各项收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费字[2005]16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校服务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试行)》(内发改费字[2010]1912号)文件的规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均在收费场所及学院公示栏中予以公示。
逐步建设学院财务信息网站,学院师生员工可通过财务信息网得到更便捷、全面的财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按照《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2016—2017学年度,通过学院网站主页公开信息102条,信息栏公告28条,LED屏幕35条,微信38条。通过学院网站主动公开学院概况、规章制度、党建工作、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学生资助、师资建设、教学管理等信息。此外学院通过职能部门及系部网站向社会公众与院内师生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学院已在《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6—2017学年度,我院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
我院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也要求院内师生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意见并结合学院实际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院内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2016—2017学年度,学院在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求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结合现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因学院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均为兼职人员,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以后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人员的队伍建设。
(二)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民办高等学校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而且属于政策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加强信息公开的硬件建设。加大学院信息化建设,提升网站的容量和速度,有效整合现有信息渠道,推动多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网站的功能,逐步将学院网站建成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窗口。
(四)依法、依规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档案管理,形成与师生、社会各界互动的信息公开平台。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