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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培养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激励和调动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品学兼优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深造和学习,经学院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专升本选拔工作,现将《河套学院2019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7日
为了培养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激励和调动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品学兼优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深造和学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选拔工作要求,组织河套学院2019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拔报名范围及比例
1. 河套学院、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学、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等14所院校的2019届全日制专科毕业学生。
2.根据教育厅规定,2019年专升本的比例控制在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
2.已修完前两年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
3.在校期间未因考试违纪受过纪律处分或因其他原因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4.外语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5.欠费学生应积极就业服务社会,不予考虑专升本。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的河套学院专科(高职)学生,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参加本院专升本选拔。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本院专科(高职)在校生,在完成专科(高职)学业后,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三、报名步骤及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套学院专升本选拔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将上述材料交到系部教学办公室(合作院校自行审核)。
2.系部(合作院校)负责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论负责。系部教学办公室(合作院校)必须按照报名条件严格审核报名学生相关信息,重点是学生在校成绩和在校期间有无处分情况。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
3.系部(合作院校)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学生按照成绩高低顺序填报《河套学院专升本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由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合作院校由教务处签字盖章,并报送或邮寄到河套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C214室),电子文档发送至WLSW5010@163.com邮箱。《河套学院专升本选拔申请表》、《学生成绩报告单》等材料由系部(合作院校)存档。
4.河套学院教务处收到系部(合作院校)报送的专升本学生情况汇总表并审核无误后,将报名名单全院公示(合作院校自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报河套学院教务处),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5.通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报名学生,由河套学院教务处负责打印准考证,并下发至学生所在系部(合作院校)。
6.专升本学生只能参加一所院校的专升本选拔考试。
7.报名人数(含合作院校)不足5人的专业,取消该专业专升本选拔。
8.选拔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和大学英语。其中大学语文满分为100分,大学英语满分为100分。
9.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大学语文考试成绩+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前两年课程平均分),其中:大学语文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0.具有参加专升本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的专升本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
11. 凡有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专升本资格。
四、考试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9日,报名采用集体报名的方式。
2.报名资格公示时间:2019年4月11日-4月13日
3.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参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ISBN: 9787040425796;大学英语,参考教材:新视野英语教程(第三版)读写教程1-2,ISBN: 978-7-5135-4188-6(02)、978-7-5135-4187-9(02)。
考试时间:4月27日 上午:大学语文 9:00-11:00
下午:大学英语 15:00-17:00
4.考试地点:河套学院双河校区。如合作院校报考学生人数在30人以上,我院派专人到合作院校组织考试。
5.报名材料报送:行政楼C214,联系电话:0478-8416143。
五、工作要求
1.选拔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为原则。
2.为了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专升本的各项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专升本工作全过程进行监察,负责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赛音德力根
副组长:张高明
成 员:杨树生 张智 郑颖莉 何伟超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3.专升本选拔考试的试卷命题、印刷、成绩评定严格按照国家考试规范进行,并与相关责任人签署保密协议,实行全封闭管理。
六、专升本学生的管理
1.升入本科的学生安排在本科三年级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
2.凡升入本科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本年度录取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由原专科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由选入学校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在本科实际就读时间填写,符合我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七、本方案由河套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