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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内蒙古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要求,结合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学院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imtvc.cn/)信息公开栏目上查看及下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异议,请与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44号,邮编:010011;电话:0471—2315168;传真:0471-2315168。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院管理工作和依法治校体系中,将其作为提高学院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保证了全体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有力地推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提升和发展。
(一)畅通信息公开的工作渠道
1. 发挥学院办公自动化的信息载体作用
学院致力于办公自动化建设,学院自主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该办公系统已成为学院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数字化校园的基本信息系统,在信息公开中发挥重要作用,学院党总支、团委、行政性的相关计划、任务分解、工作部署以及教职工意见等都可以通过办公自动化平台发布。
2. 建设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及时公开信息
学院网站的主页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安排包括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公开目录、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多个栏目。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及相关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3. 开通“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官方微信—nmgkjzyxy”。在学院各显著位置公布“微信”二维码标识。提醒教职工、学生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并实时发布公开信息。
4. 利用现有校园传媒,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除专题网站外,学院利用校园广播、LED屏、电话、传真、宣传栏、信息公告栏、QQ群等媒体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多方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公开、公正、便利”的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完善建立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学院办公室牵头学院各部门定期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就《清单》要求公开的内容逐项进行落实。
(三)强化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
1. 招生信息公开的情况和特色做法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与教育主管部门构建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便利”。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在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将我院的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录取排名、录取分数等招生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以发布、公告、公示等有效手段向社会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高等职业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和修订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招生章程》,并将之作为我院招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我院进一步制定了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构建招生管理的内部规范制度体系。力求从制度上规范招生工作。堵塞漏洞,加强风险防控。
我院依照《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和《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实时更新录取进程。及时在网上解答考生的问题。录取工作也做到了及时公开信息。
2.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制定了《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对内蒙古自治区拨付我院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实行预决算制度,每年初向内蒙古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申报《年度预算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
对学生的各项收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民办教育机构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4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2号)文件的规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均在收费场所、学院公示栏中、有关入学须知、专门通知等予以公示。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2018学年,我院积极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我按照《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2017—2018学年度,通过学院网站主页公开信息105条,信息栏公告38条,LED屏幕36条,微信40条。通过学院网站主动公开学院概况、规章制度、党建工作、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学生资助、师资建设、教学管理等信息。此外学院通过职能部门及系、部主页向社会公众与院内师生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会议、院发文件、LED屏、宣传栏、海报、微信、广播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在校园网主动公开了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招生章程、校园新闻、一般通知等基本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已在《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7—2018学年中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
四、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
我院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也要求院内师生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意见并结合学院实际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院内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受到举报的情况
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2017—2018学年度学院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院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途径、信息公开内容等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的信息需求等,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今后将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研究,有效提高教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将信息公开工作视为提高学院管理水平、促进学院民主参与的重要渠道,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
(二)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利用学生座谈会、辅导员工作交流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时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检查和纠错机制、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从而建立学院信息公开监管保障体系,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宣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成效和经验。做好队伍建设,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9日